【案情简介】
中国传统风俗习惯中,春节拜年时长辈会给晚辈压岁钱。压岁钱,有压祟(岁)、辟邪、祝福平安的含义。传说北宋神宗年间,某年春节夜晚,王韶的小儿子南陔在街头观灯游玩时被歹人掠走。歹人逃跑中正巧遇朝廷车子经过,南陔大声呼救,歹人放下南陔仓皇逃跑。后来,宋神宗得知此事后,就赐予南陔一些金钱,给他压惊,从此"压岁钱"在民间流传开来。如今随着人们生活水平提升,父母给子女的压岁钱金额越来越大。那么在离婚时,夫妻双方给孩子的压岁钱该怎么办呢?

周某与赵某是夫妻,两人有一儿一女。因为两人感情破裂,周某向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法院审理时,两人愿意解除婚姻关系,赵某也同意两个孩子的抚养权归周某,其他财产分割两人也基本达成合意。但赵某还要求分割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两个孩子收到的压岁钱共4.8万元。周某辩称压岁钱是以两个孩子的名义存在银行的,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赵某无权要求分割。赵某则认为,两个孩子的抚养权已经给了周某,在两个孩子没有行为能力的情况下,周某就实际享有了该笔压岁钱的支配权,这对自己非常不公平。那么赵某有权要求分割压岁钱吗?
【律师说法】
我认为本案的关键在于压岁钱的究竟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压岁钱是夫妻共同财产,赵某就有权要求分割。如果压岁钱不是夫妻共同财产,赵某当然无权要求分割。
父母给子女压岁钱的行为是一种赠予行为。赠予是赠予人将自己的财产或者财产权利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予的行为。单从赠予行为来说,本案中的两个孩子已经取得了压岁钱的所有权。但本案真正关键的地方不是在这。
本案中的关键事实是压岁钱是以两个孩子的名义存在银行的。因为从法律上来看,货币是一种特殊的动产,其特殊性表现为货币的占有与所有是同一的,简称为“占有即所有”。具体来说:第一,货币占有的取得就视为货币所有权的取得,货币占有的丧失即视为货币所有权的丧失。第二,货币一旦交付,将会发生所有权的移转。也就是说孩子收到压岁钱,事后被父母收走的话,压岁钱的所有权还是属于父母的,孩子在成年后享有请求父母把压岁钱还回来的债权请求权。本案中的压岁钱是存在周某和赵某专门为两个孩子名下开的银行账户里,所以压岁钱的所有权是两个孩子的。本案中赵某的主张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我国《民法总则》规定,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一般由其父母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子女是独立的个体,有独立的民事权利,也可以拥有自己的独立财产。所以在子女未成年时,子女的财产只是由父母保管,并不当然归父母所有。子女的财产在夫妻离婚时,则应由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一方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