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新出,隐私权引话题
当世界上独立的两个个体在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成为夫妻后,意味着夫妇一体,共同生活,共同承担家庭责任和义务。相濡以沫、唇齿相依是古往今来世人对夫妻关系的认知,在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亲密关系里,夫妻之间还存在隐私吗?

备受关注的《民法典》对隐私的定义进行了规定,列明禁止侵害他人隐私权的具体行为,即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而在《民法典》全文公布后,网络上对夫妻之间是否存在隐私争论不休,“夫妻之间工资条算不算隐私”更是热点话题,足见大家对隐私保护的意识有所提升。
夫妻之间,工资条算不算隐私?
工资条对每个个体来讲,确实是私密信息,但是否构成隐私要看具体情况。
我国《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6条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劳动法》也规定,员工对于企业制订工资分配方案,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也就是说员工有权知道自己的福利和工资构成等。原则上,职员的工资不属于隐私,国家行政法规有明确规定:实现职工个人收入公开化、透明化。
然而在婚姻当中,与另一个人组成家庭,形成一个利益共同体,那性质就不一样了,事关你个人的很多权利义务范围就会发生变化。
工资条就是个典型例子。对于个人来说,工资条是属于个人隐私的一种,但对于夫妻之间来说,工资条是否算隐私就需要看具体的情况了。如果夫妻相处财产是共同使用的,那么工资收入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组成部分,这时工资条是应该允许对方知道的,不构成隐私;但如果夫妻相处一开始就约定实行分别财产制,这时工资条可以选择不告诉配偶。
也就是说如果双方结婚后约定双方经济实行的AA制的话,那么工资条是可以不告诉配偶的,但如果双方结婚后财产是共同使用的情况下,工资条是应该告诉配偶知道的。
因此,不管你愿不愿意,只要夫妻没事先立下书面协议,就工资方面明确约定属于个人所有,那么获取对方工资条,对收入知情,这是正常合法的权利。
在离婚诉讼实践中,如果要求分割对方的工资收入,那么就需要自己找证据证明对方的工资收入,比如银行流水、工资条、劳动合同等等用以进行公平的财产分割。如果婚姻一开始就将工资条作为隐私保护起来,那未来在离婚诉讼中,会加大另外一方举证难度。
话题引争议,网友各抒己见
有些网友支持夫妻工资条透明化:
工资条都不能看?建议不结婚!
现在夫妻都这么见外了?
部分网友认为:
虽然结婚了,
但还是有必要保持一定程度上的独立。
对此,你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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