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汶川地震十二周年祭,地震相关法律知识科普
2020年05月-12日 | 江西心者律师事务所

2020年5月12日,是汶川地震十二周年祭。2008年5月12日14时28分04秒,四川汶川发生8.0级地震。汶川地震是建国以来最为强烈的一次地震,直接严重受灾地区达10万平方公里,造成近7万人丧生,1.8万人失踪,37万余人受伤。地震在造成巨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同时,通常会引发一系列法律问题。

汶川地震十二周年祭,地震相关法律知识科普

政府信息公开问题

所谓政府信息,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法律的形式对政府信息的公开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行政机关对以下政府信息应当主动公开:

(一)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

(二)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

(三)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

(四)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

但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以及个人隐私和他人商业秘密的除外。

与地震有关的信息,包括抗震救灾项目的采购,救灾款物的管理、分配和使用等情况,是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由于地震涉及社会的公共利益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速报结果和信息越快越准,越有利于紧急救援工作的展开。因此,政府应当主动地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另外,各级政府对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管理、使用和分配情况也应当及时公开。

正在工作的人员因发生地震而伤亡,是否属于工伤?

虽然地震属于不可抗力,在很多商业保险中地震通常被列为免责条款。但是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因此,工作时间和工作区域内发生地震等非人力所能抗拒的意外灾害(如厂房倒塌、洪水、泥石流、地震等)而伤亡,可以申请工伤认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另外,因工到地震灾区出差期间发生地震而伤亡或者下落不明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也应当认定为工伤。

房屋在地震中倒塌,损失由谁承担?房贷还要继续还吗?

“自家房子倒了,如果重新盖房,政府给出钱吗?自己要花多少?”劫后余生的人们正在全力重建家园,而倒塌房屋的产权归属如何确认,成为灾区群众迫切关注的问题。

我国对房屋的抗震设防烈度标准是有规定的,一般是在6级到9级,不同的区域有所不同。大部分地区的房屋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北京等少部分地区为8度。如果在地震等级没有超出抗震设防烈度的情况下发生房屋毁损,说明房屋质量不达标,这种情况下,可以要求开发商进行赔偿。但是如果地震强度超出了房屋抗震设防烈度,房屋发生倒塌,开发商就是免责的。在这种情况下,一般国家会拨款重建。

另外,按照法律规定,虽然地上建筑物因地震损毁,但合法土地使用权利不受影响。就农村宅基地来说,根据《物权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的规定:“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宅基地使用权消灭。对失去宅基地的村民,应当重新分配宅基地。”

而房屋毁损,房贷依然要还。购房者与银行之间存在两个合同,一个是按揭贷款合同,另一个是不动产抵押合同。抵押物灭失不影响贷款之债。银行优先从保险金中替代受偿,不足的再由购房者其他财产补充。

政策为例外。如汶川大地震后,中国银监会要求对于不能获得保险补偿,或者以保险赔偿、担保追偿后仍不能偿还的债务,认定为呆账并及时予以核销。

无主财产认定问题

暂时处于“无主”状态的财产包括地震后,无人认领或所有人死亡、失踪的财产,包括房屋、物品、现金、存款以及其他财产。

对地震中发现的遗失物,基本原则是妥善保存不得据为己有。按照物权法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法律还要求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应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如不知道权利人,要及时发布招领公告。

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要承担民事责任。

地震造成的损害,能否去保险公司申请赔偿?

《保险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我国的人寿保险和意外伤害险一般是将地震、海啸等自然灾害引起的意外伤亡纳入保险责任范围的。除自杀、斗殴、犯罪、战争、核辐射等原因外,一般而言,只要是意外事故引起的被保险人死亡或残疾,受益人都能获得赔偿,其中包括地震、台风、海啸等自然灾害。因此,事前投保了定期寿险、终身寿险、个人意外伤害保险、个人意外医疗保险、旅游意外险等险种的都可以获得赔偿。